中 国 教 育 学 会 函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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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发《中国教育学会“十一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 课题指南》(试行)的通知 学会 〔 2005〕19号
中国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、教改实验区、实验校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原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、有关地市教育学会 各省市科研院所、各师范院校教科所及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:
为了充分发挥我会学术研究的优势,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,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,为繁荣我国教育科学服务,现将《中国教育学会“十一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》(下称《指南》)发给你们,作为申报课题的参考和依据。请接到通知后做好如下工作: 1、根据《指南》的要求和选题范围,并结合当地教育发展和本学科的实际,确定科研课题,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报中国教育学会。有关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“十一五”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。 2、课题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《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(试行)进行。 3、“十一五”课题申报从《指南》下发之日开始,第一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 2006年1月31日 。
中国教育学会 2005年9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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